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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申报事宜的通知 科研〔2018〕133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8-12-24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推进新时代民族研究工作,更好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智力支撑,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校关于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南说明

(一)指导思想。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立足于创新推进新时代民族研究工作,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储备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着力推出高水平的民族研究成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二)项目类别。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设有招标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委托项目等类别。为提高研究质量,2019年度课题将进一步强化研究过程意识和成果意识。

招标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重点项目初审通过后,课题负责人须到场答辩,根据答辩结果确定是否立项。申报招标项目的课题负责人,须已开展实际研究工作并完成研究工作的20%—30%

2019年起,适度扩大后期资助项目在整个民族研究项目中的比重。根据申报实际成果,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常年接受申报,每年6月和11月两次集中评审;时效性强的成果,可随时申报、随时评审。

2019年度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15万元—2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万元—5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课题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根据国家民委实际批准的资助额度重新编制经费预算,并报国家民委审批后实施。

(三)申报要求。

1.指南确定了重点项目课题名称并对研究成果作了明确要求,申报时不得改变课题名称;指南对其他项目的选题及成果作了简要描述,其他项目课题名称仅具参考作用,申报者可自主设计具体题目。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坚持全面开放原则,对申报者所在单位、职称职务、学历学位不作要求。申报青年项目,课题负责人和成员年龄都应在40周岁以下(197911日后出生)。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表和课题论证活页,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课题负责人须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4份;学院需填写《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并盖章,上述材料统一由科研秘书2019313交至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联系人及电话:魏瑞欣 22861296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

附件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

附件5.《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社科处   

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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