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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重点)项目2018年监理信息调查表 (半年报) 的监理通知 科研〔2018〕58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8-07-09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合同书》规定的项目进度计划,为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了解项目实施和资金投入使用情况,为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截止至2018630日处于项目监理期的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如项目在填报截止日前已在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上报完整验收申请资料,可不填报本次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

二、填报内容及要求

1、项目监理信息表(半年报)及附件材料。

2、附件材料包括:

20185月或6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原件彩色清晰扫描或拍照上传;

《项目支出情况表》及《项目人员工资经费支出明细表》(须包含项目累计投入数据)提供20181-20186月间资金投入每个科目中相关支出金额最大一笔的记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等单据,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上传;

《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须包含项目累计支出数据)本期有下达市财政专项资金的,须提供资金到位的银行进账单和对应的记账凭证,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上传;

(学校财务查账时间:79-714日)

⑷《项目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须罗列项目迄今购置的所有仪器设备和固定资产)

《项目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表》(须包含项目累计数据);并提供20181-20186期间不少于三笔的大额销售收入的记账凭证和发票(有销售合同的一并提供),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上传(尚未产业化的项目无需提供该表及资料)

⑹证明项目阶段研究开发内容进展情况的技术研究总结报告;

项目本期取得的(20181月至填报日)、证明项目阶段进展情况的有效证明, 如:产品测试报告(如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公司内部自检报告)、专利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论文论著、用户意见、样机样品图片等,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上传;

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其它权责事项履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材料上报要求

1201873日(星期二)~2018715日(星期日):项目承担单位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219.130.55.161/ujet/)填报《项目监理信息表(半年报)》,上传附件材料,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相关材料。

2201894日(星期二)科研秘书前将系统审核通过的项目监理信息表(半年报)及附件材料线13交至科研处。

3、上报说明: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是项目监理的一个重要措施和必要环节,其上报时间的及时度、上报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关系到项目验收综合评分,为此,各项目承担负责人必须重视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的上报工作,务必按时、按质完成,避免在项目验收时导致扣分,特此说明。

 

附件:

1、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重点)项目2018年监理信息调查表 (半年报) 调查清单;

2、相关附件材料

 

 

电子计算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莫颖贤22113281、杨俊成22113299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晓蔚、孙浩松,22861299/22863119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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