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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2018〕36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8-05-03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宣通〔201547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17年度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2017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7年度专项资金的申报范围包括六大类,具体请查询《2017年度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

 

二、材料报送

(一)申报配套项目以及文学艺术精品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新闻精品奖AB等次的,需提交:

1、纸质版材料13份(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并按顺序编写页码);

2电子版光盘或U2份(申报表);

3、申报社科优秀成果奖C类的(其中申报C等论文类的需复印刊物的封面、目录和论文内容,并提供原刊审核),纸质版材料15份,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并按顺序编写页码,电子版光盘或U2份(申报表)。

(二)申报其他类别的,需提交:

1、纸质版材料15份、电子版光盘或U2份(申报表);

2、剧本、文稿需提供纸质版15份,电子版光盘或U2份;

3、影视表演、音乐、广播剧需提供视频或音频资料13份。

(三)递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交相关成果证件原件。

 

三、截止时间

申报人应按要求备齐所有申报材料交至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于201851417点前申报材料及申报一览表(填写附件8)统一交到科研处(行政楼1B404)。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二级组织机构科研秘书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浩松

联系电话:2286311922861299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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