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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科研〔2017〕99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7-12-05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类型

  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https://isisn.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18112日前发送姓名,电子邮箱,职称,手机号"所属学院科研秘书,各科研秘书用二级学院管理员账号注册后,申请人注册电子邮箱将收到账号激活邮件。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以下材料: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5版本,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项目申请须知和限项相关规定。

请于2018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有合作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东莞市只对100万以上的项目配套(100%配套,请在其它经费栏中说明),学校配套按50%,高层次人才配套比例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程序

1.2018112日前: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于112日前发送姓名,电子邮箱,职称,手机号所属学院科研秘书,各科研秘书用二级学院管理员账号注册后,申请人注册用的电子邮箱将收到账号激活邮件。

2. 20183717点前:申报人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院对形式审查有问题的可以退回修改。注: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国基项目形式审查严格,需预留时间审核。

3. 201838日至310:科研处审核材料,在系统中反馈相关审查意见。申请者登录系统,根据意见修改,于10日前修改好提交,且不能再添加高级职称的项目组成员。

4. 2018313日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至各学院科研秘书。所有学校审核通过的申请书可打印提交(下载申请书状态为“NSFC未审核的申请书)。请提交签章齐全的申请书原件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一式二份,双面打印;附件材料和申请书装订在一起,签字盖章页请放封底最后一页;左侧2-3个钉装订即可,不用夹子和封皮)。有外单位成员的申报项目,一律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5. 2018314日:各学院提交本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学院盖章)和申请书至科研处。请各学院统一提交,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提交纸质材料。

请申报人严格按学校通知的上述时间节点要求进行操作,以免延误时间,影响申报。

五、各学院申报任务

根据学校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首轮攻坚战任务目标,请各学院根据国基申报指标任务做好申报工作:

序号

学院名称

指标任务

1

计算机网络与安全学院

65

2

电子工程与智能化学院

65

3

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60

4

机械工程学院

60

5

化学工程与能源技术学院

30

6

经济与管理学院

6

7

工程技术研究院

2

8

科技创新研究院

2

 

 六、电话、网址和通讯地址

  (一)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

010-6232859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010-62317474

财务咨询

010-62327225

010-62329112

010-62326760

各项目类型咨询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010-62327230

010-62325557

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

010-62328623

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

010-62327015

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010-62327001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919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929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91

62328552

办公室

62327087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6986

财务局

62327016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62325544

机关服务中心

62326949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四)学校科研处联系人

 钟俊宝 22861296 罗鸿斌22862395 

附件:关于印发《东莞理工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奖励办法》的通知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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