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填报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重点)项目2017年监理信息调查表 (年报) 的监理通知 科研〔2017〕97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7-12-04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合同书》规定的项目进度计划,为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了解项目实施和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监理单位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计划开展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重点)项目(以下简称“社发项目”)2017年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查范围

尚处于项目合同期的2013-2017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11项, 目前已到期的项目,12月20日前在系统提交了完整的验收材料的,可不填报本次年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填报内容及要求

1项目监理信息表(年报)及附件材料。

2附件材料包括:

201710月或11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原件彩色清晰扫描或拍照上传

⑵《项目支出情况表》及《项目人员工资经费支出明细表》(须包含项目累计投入数据);提供20177月-201711月资金投入每个科目中相关支出金额最大一笔的记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等单据,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上传

⑶从企事业单位记账系统中筛选出的《项目支出情况表》相关的明细账(20177月-201711月),并提供筛选时的截图或照片

⑷《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须包含项目累计支出数据);本期有下达市财政专项资金的,须提供资金到位的银行进账单和对应的记账凭证,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上传;

⑸《项目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须罗列项目迄今购置的所有仪器设备和固定资产);

⑹《项目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表》(须包含项目累计数据);并提供20177月-201711期间不少于三笔的大额销售收入的记账凭证和发票(有销售合同的一并提供),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上传

⑺证明项目阶段研究开发内容进展情况的技术研究总结报告;

⑻项目本期取得的(20177月-201711月)、证明项目阶段进展情况的有效证明, 如:产品测试报告(如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公司内部自检报告)、专利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论文论著、用户意见、样机样品图片等,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上传

⑼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其它权责事项履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材料上报要求

12017122日(星期六)~20171220日(星期三):项目负责人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填报《项目监理信息表(年报)》,上传附件材料,进行在线填报并逐级提交。

22018112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系统审核通过的项目监理信息表(年报)及附件材料线装一式3份交到科研处。

3、上报说明: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是项目监理的一个重要措施和必要环节,其上报时间的及时度、上报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关系到项目验收综合评分,为此,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重视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的上报工作,务必按时、按质完成,避免在项目验收时导致扣分,特此说明。

 

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重点)项目2017年监理信息调查表 (年报) 调查清单;

2、相关附件(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

监理单位: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

联 系 人:庾小斌22114121、邝俊东2211329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新芬路38号科学馆六楼

           监理评估部

E-mail: dgccjl@vip.163.com

科研处联系人:孙浩松 22863119

                                                            科 研 处

                                                          2017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