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科研奖励条例》(东理科[2007]1号),学校拟对2016年度我校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和表彰。奖励以科研管理系统中“学校审核通过”的数据为基础。现将拟奖励和表彰项目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17年1月11日—2017年1月15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科研处提出,并提供证明材料。
专利权人为东莞理工学院的专利证书由学校保管,无证书原件的不纳入科研奖励。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所获成果根据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
在公示期内的每天下午17:00,将更新本通知附件,方便各位老师查看。
学校今后对发表在Advanced Materials Research(EI收录)等业内公认水平不高,并已被一些学校列入黑名单的刊物不予奖励,建议各位老师不要向此类刊物投稿。
联系人:赖梦瑶 刘晓蔚;联系电话:22861299
科研处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