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创新服务小分队(专员):
根据《关于开展科技创新服务东莞专项行动的通知》(莞工〔2016〕48号)文件精神,科技创新服务东莞专项行动按科研项目制管理,学校即将开展中期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小分队(专员)要严格按照《申请书》、《合同书》中的任务指标,充分利用寒假时间,主动深入到服务对象中去开展科技服务,并在3月30日前提交中期检查工作报告及《项目考核指标表》,并附上工作照片、解决的具体问题等有说服力工作痕迹(证据)作为支撑。
二、各小分队(专员)要将服务情况及时向科技管理与服务组和宣传文化组反馈,以便学校进行跟踪报道。
三、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项目二期经费拨付依据。科技管理与服务组将根据中检情况,协同财务处为各立项项目下达第二期经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不予拨付二期经费,后续经费视进展情况再行确定。
特此通知
科技管理与服务组(科研处代章)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