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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审批相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科研〔2016〕35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6-06-29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为提高科研项目用印申请、经费报账等科研审批效率,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项目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设备采购费等的审批都应同时附上该项目的预算表,以便审核。

    (2)需要用印的协议或合同,应提供相关依据,如项目下达文件、项目合作申请书等,学校统一受理的项目除外。

    (3)需要用印的协议或合同,应提前在签章页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附上签订日期。

    (4)需要盖学校公章、学校科研合同专用章、科研处公章的材料,用印申请/审批单上要有本单位负责人的签字。

请各单位及时将上述提示转发并通知至相关负责人。

   

温馨提示:需要用到的表格资料等都在科研处首页的资料下载专栏(http://kygl.dgut.edu.cn/business/website/mainPageIndex.do?actionType=showArticleList&columnId=15

)里可以下载。

 

 

科研处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