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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广东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及更新专家信息的通知 科研〔2015〕71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5-09-29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现公开征集各领域专家,同时请已在库专家在阳光政务平台进行信息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专家库主要由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广东省内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金融财税部门中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专家分为技术类专家、软科学(科技政策法规类)专家、国际科技合作管理类专家、科技财务管理类专家以及科技金融类专。

(一) 申请入库专家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科技咨询工作,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

  2. 熟悉相关领域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发展动态,熟悉相关行业国内外市场需求、动向,熟悉科技和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

  3.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规则;

4. 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 各类入库专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类专家。

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满8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原则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曾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

   2.  软科学(科技政策法规类)专家。

1)高等院校从事科技管理的校领导、科技处(科研处)副处级以上干部,或管理学院、经贸学院、行政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等从事软科学研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曾主持或主要参与(课题组前3名)省部级软科学(科技政策法规类)研究项目;

2)其他软科学研究机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曾主持或主要参与(课题组前3名)省部级软科学(科技政策法规类)研究项目。

 3.  国际科技合作管理类专家。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国际科技合作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副处级以上的管理干部,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有国际科技合作管理经验的专家,曾主持或主要参与(课题组前2名)科技部国际合作各类专项、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各类研究专题。

 4.  科技财务管理类专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科技经费管理规定,熟悉科研  课题组织实施和经费管理的规律和特点,熟悉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2)在财务及相关领域(如经济、金融、税收、资产管理等)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5年以上工作经验);

3)注册会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经济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  科技金融类专家

熟悉科技、金融、财税、信贷等领域的专业理论知识、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在金融、财政、创投、科技保险、科技融资租赁等领域具有项目管理、金融、信贷、投资、法律等方面工作经验,且在本专业(行业)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高级项目经理及以上的职称。

(三)专家优先入库条件。

1.  两院院士;

2.  博士生导师;

3. 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4. 国家863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科技专项评审小组组长、重大工程项目首席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

5. 入选珠江计划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或领军人才及广东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才、扬帆计划人才;

6.  在本领域的国际顶级学术期刊以主要完成人发表成果;

7.  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以及省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在前3名的获得者。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入选专家库: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 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永久性取消专业资格的;

3. 其他影响其履行专家职责的制约条件。

二、申请方式及已在库专家资料更新

相关流程请您阅读通知原文。

(原文链接:

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443434415621-6253803229253229698.html

三、征集时间

本次集中征集截止时间为20151028日,审核通过将获得201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候选评审专家资格。阳光政务平台长年开放专家申请入库功能。

 

          科研处

                          201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