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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补充填报2013-2014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2015年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调查的监理通知 科研〔2015〕73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5-10-13     点击量:

 

各项目负责人:

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作为2013-2014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以下简称“社会发展项目”)监理单位,为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了解项目实施和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计划开展社会发展项目2015年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的补充调查工作。为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处于项目监理期的2013-2014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共118项,其中2013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62项,2014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项目56(详见附件)

二、填报内容及要求

1、项目监理信息表(半年报)及附件材料;

2、附件材料包括:

120158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项目支出情况表》及《项目人员工资经费支出明细表》,并提供本期资金投入记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复印件(每个科目中相关支出金额最大的三笔);(对于合同中联合承担单位有自筹资金投入要求的,需主承担单位、联合承担单位的支出列在同一张《项目支出情况表》上,通过表中“支出单位”区分;但《项目人员工资经费支出明细表》需分别提供);

3)立项文件、市财政专项资金到位的银行进账单和对应的记账凭证复印件、市财政资助资金支出明细表;(截止目前未取得市财政资助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此项可不需提供)

4)《项目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表》,并提供本期收入30%以上销售收入的记账凭证和发票复印件;(项目产品未进入市场的可不提供,已进入市场的仅提供明细表即可)

5)项目执行期间已取得的、证明项目阶段进展情况的有效证明, 如:产品测试报告(如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公司内部自检报告)、专利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论文论著、用户意见、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行业许可证等复印件;

6)附件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材料上报要求

1、上报时间:

2015109~1019日,项目负责人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word版),连同《项目支出情况表》、《项目人员工资经费支出明细表》、《市财政资助资金支出明细表》、《项目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表》等Excel表(详见附件)发送到监理单位邮箱22114308@vip.163.com进行审核。
         
20151020~1026日,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于1027日前,将项目监理信息表(半年报)及附件材料线装一式份,提交科研处。

另外,为做好监理基础资料存档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交项目申报书(完整、胶装)、合同书盖章版复印件各一份。

3、上报说明:项目监理信息表(半年报)是项目监理的一个重要措施和必要环节,对于其上报时间是否按时、上报质量是否,将直接关系到项目验收综合评分(管理部分-日常监理和验收情况);为此,各项目负责人必须重视项目上报工作,务必按时、按质完成半年报上报工作,避免在项目验收时导致扣分,特此说明。

 

附件:

1、项目清单;

2、相关附件材料

 

监理单位: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

人:尹振钟22118660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新芬路38号科学馆六楼

                                科技项目服务中心

    真:(076922114393

E-mail:   22114308@vip.163.com

                          

                                           科研处

             201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