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根据《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3〕23号)及《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东府办〔2013〕99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对象
1、2007年以来立项并获得市财政经费资助,截止2015年11月10日合同实施到期尚未结题的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
2、2011年-2012年立项的,并申请延期、未提交项目验收材料的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 验收方式
本次项目验收分为财务审核验收和技术验收两个阶段,验收材料存在造假行为,或项目承担单位无法提供有效材料证明项目指标完成情况的真实性的,作验收不合格处理。请有关负责人按以下要求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一)财务审核验收。根据《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3〕23号)的要求,市科技局将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核验收。
财务审核验收的内容如下:
1、项目合同书确定的总经费、市财政科技经费及自筹经费的到位情况,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以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2、在项目的支出票据原件的正面加盖“已享受20 年东莞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科技计划专项资金补助”印章;
3、对项目财务状况进行评分并出具财务审核验收意见。
注:项目验收后,市财政局将按验收结果及经费投入情况(即项目实际总投入/项目计划总投入的比例)拨付或收回剩余财政资金,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财务验收资料。
(二)技术验收。财务审核验收完成后,组织技术专家进行书面审核验收。
技术验收的内容如下:
1、项目完成合同书规定的各项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2、项目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的真实性;
3、项目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及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4、项目实施的管理情况。
三、 验收申请程序
1、项目实施到期的项目负责人登陆“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 http://59.36.14.9/ujet/)填报验收书,如实填写项目合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科研成果,项目合同指标的填写必须与原合同内容一致,不得弄虚作假,同时上传有关附件。
2、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纸质材料(水印无草稿二字,否则无效),并加盖公章,连同有关附件装订成册。
3、纸质材料交主管部门盖章后报送市科技局业务受理大厅。
注:已在系统填报的,且已受理通过的项目无需再填报,但尚未报送纸质材料的项目须在指定时间内报送。
四、 验收申请材料
(一)申请验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东莞市××项目验收书》。其中,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研发项目填写《东莞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研发项目验收书》。项目负责人须登陆“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填报(网址同上),经我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打印。
(2)项目合同书(需提交签字盖章纸质版的复印件,不能直接在系统上打印)和项目下达文件,如项目曾经申请过延期验收,需同时提交延期验收申请书。
(3)验收报告(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
(4)《专项资金项目支出情况表》、《项目人员工资经费支出明细表》(网上上传电子版,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均需盖章后作为纸质材料的附件提交)。
(5)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著、论文(需上传出版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的扫描件,发表的论文需注明是该专项的论文,且论文发表时间应在项目立项后)、专利和照片资料等。
(6)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材料,包括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财务报表等。
(7)绩效评价调查表和绩效评价报告(加盖公章,网上上传附件需同时上传扫描版和电子版)。
(8)与项目验收有关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资料均需同时在网上上传附件。
五、 验收工作要求
请有关项目负责人于11月30日前网上提交验收申请,纸质材料12月15日前报送科研处。
六、 联系方式
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59.36.14.9/ujet/
网上填报的具体问题请咨询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刘宇萍 22112165;尹振钟 22118660
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技术支持:何包稳 18926870083
科研处:刘晓蔚 22861299
附件:1、2007-2012年东莞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清单(20150730).xls
2、专项资金项目支出明细表.xls
3、项目人员工资经费支出明细表.xls
4、绩效评价调查表.doc
5、绩效评价报告.doc
科研处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