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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工业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科研〔2015〕47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5-05-20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接《广东工业大学关于< 关于做好2015年联合培养单位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为推进落实我校与广工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现开展2015年广东工业大学校外硕导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申报硕导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的学术道德,能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3.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能高质量地讲授一门以上本学科当前国内外重要学术成果的研究生课程。
    4.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近三年内曾在国内外较高级的学术刊物或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或有由省、部级有关部门主持鉴定的科研成果以及相关的授权专利或软件版权。同时,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5.有明确而稳定的科研方向,已在某方面进行过较系统的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果,正活跃在本学科前沿,有可供研究生课题研究所需的科研经费和科研条件。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学、科研工作,年龄在57周岁以下。

请申报人参照广东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申报http://yzw.gdut.edu.cn/upload/2015041002433916753.htm
    三、遴选程序
    1. 申请者本人填写《广东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申请审批表》(附件2),
并提供能证明满足遴选条件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包括:最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近5年获得较有价值的科技推广成果、著作、论文及获奖情况。复印件请按以上次序装订于《广东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申请审批表》后。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制,一式3份

2.请于5月27日前将以上材料按要求装订好后提交所属院、系

3.各二级单位于5月28日上午将材料统一提交到科研处。

4.科研处审核材料后,统一交至广东工业大学评审。

 

附件:1. 广东工业大学关于《关于做好2015年联合培养单位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 广东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单位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申请审批表

 

科研处

201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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