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创新强校工程”科研创新团队培育项目的通知 科研〔2015〕28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5-03-05     点击量:

各校管、校级科研团队负责人: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与发展,打造若干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根据《东莞理工学院创新强校工程科研创新团队培育项目遴选办法》,现组织开展2014创新强校工程科研创新团队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本培育项目所申报的团队必须是经学校认定或批准组建的科研创新团队(见附件1)。

(二)已获批创新强校工程省级科研创新团队的团队不得再申报本培育项目。

(三)所申报的培育项目原则上应为学校《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4-2016建设规划》中的项目,并符合《东莞理工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九条规定之基本条件。

二、遴选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创新团队填写《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经团队成员签名确认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后,由挂靠的二级教学科研机构审核,报送学校创新强校工程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类项目工作组牵头负责部门(科研处)。

(二)科研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校内或校外专家进行初评,提出拟建议资助项目,提请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审议。

(三)学校学术委员申报项目进行审议和投票,提出建议资助项目和金额,报送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四)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议结果,确认计划资助的项目和资助金额,上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五)创新强校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的科研创新团队培育项目的立项通知,财务处下达经费。

三、项目管理

本年度科研创新团队培育项目立项数为2项,培育期为2年。资助经费15万元,立项后首期下达60%的培育经费。学校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资助,并给予相应的奖惩。受培育项目资助且培育效果明显的科研创新团队必须申报创新强校工程省级科研创新团队,学校根据申报结果决定是否进一步资助。

四、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经各二级教学科研机构审核并签章后,于312日前统一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5份,及支撑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科研处科研科(行政楼1B404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罗鸿斌OA邮箱。

 

联系人:罗鸿斌,郭智强,联系电话:22861296

 

 

附件:

1. 东莞理工学院第一批校管、校级科研团队名单

2.《东莞理工学院创新强校工程科研创新团队培育项目遴选办法》

3.《东莞理工学院创新强校工程科研创新团队培育项目申报书》

 

 

 

 

                                        科研处

20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