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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凝聚和支持一批优秀科研团队,进一步提升我校科研队伍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校管、校级科研团队的认定和组建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认定和组建对象
(一)认定对象
依托我校获准组建的市厅级(含)以上的科研团队,经申请认定为校管科研团队。
(二)组建对象
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科学研究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需求申请组建的科研团队。每个教学、科研单位本轮限报2个,有省级重点学科的单位可多报1个。
二、认定和组建条件
(一)科研团队由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的学术负责人和研究骨干组成,一般5—10人,年龄、学历、职称、学缘结构比较合理。首席专家应具有精深的学术造诣、良好的学术道德、较高的学术声望,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凝聚力,近5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科研团队应在某一领域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理工科类团队,近5年团队成员至少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或国家级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2项,且科研到位经费理工类20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团队,近5年团队成员至少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且科研到位经费50万元以上。同时取得了系列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在省内应具有一定的特色和优势。
(三)学校鼓励教师跨学院、跨学科组建科研团队,但每位教师的业绩只能纳入一个科研团队进行核算。
三、时间安排
本轮申请材料请于12月19日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一式10份,左侧装订。
四、工作要求
本次科研团队的认定和组建将作为“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和学校突出贡献奖的评审依据。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开展科研团队的认定、组建工作。科研团队的拟挂靠单位须召开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会议,根据组建和认定条件对科研团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议,并提出审查意见。
特此通知。
联系人:罗鸿斌、郭智强,联系电话:22861296
附件:《东莞理工学院科研团队认定、组建申请表》
科研处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