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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我校科研管理系统填报科研成果信息的通知 科研〔2014〕87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4-12-15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学校拟对2014年度科研成果进行奖励,今年将按照教师填报个人信息与成果、院系科研秘书形式审查、科研处复审的方式进行。由于系统数据用于绩效考核与科研奖励,请各位老师详细阅读本通知。

一、 教师填报个人信息与成果

请各位老师登录我校科研管理系统,完成以下操作:

1.更新个人信息。点击“我的资料”—“个人资料”,如实填写基本信息,特别注意所属单位、职称等信息的准确性。

2.填报2014年度(2014.1.1-2014.12.31个人科研成果,并于1225日前在网上提交完毕。成果附件标准如下:

论文——上传知网pdf版本或者扫描件,被SCIEIISTP收录的上传收录证明;

项目——上传有公章的合同书电子版;

专著——上传封面、封底、版权页、作者信息等页面信息;

专利、获奖——上传证书扫描版。

3. 请各位老师密切关注数据审核状态,状态为“学校通过”后即为数据录入完成。

“学校不通过”时,可在成果列表上点击进入单个成果信息,在页面右上角点击“审核记录”,查看具体的审核意见,并按照意见及时修改。逾期不提交者(延期提交、遗漏数据填报不全),或因形式审查未按要求操作导致逾期的,成果将不计入学校2014年度科研成果奖励范围。

二、院系科研秘书形式审查

各二级单位(院、系、部、研究院、图书馆、网络中心)科研秘书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20141230日。主要包括:

1. 审核成果附件是否按上述标准上传;

2. 审核成果信息是否与附件一致。如第一作者及参与人、发表时间等是否与附件一致。

如因形式审查导致信息逾期未处理的,由各单位科研秘书负责。

三、 科研处审核

科研处审核截止时间为201515日。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赖梦瑶 刘晓蔚;联系电话:22861299

 

                                           科研处

                                              2014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