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xml:namespace>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2013年科技类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的通知》(粤财评函〔2014〕39号),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对省财政安排的2011~2013年科技类财政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为做好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2011~2013年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项目负责人详细阅读附件中的相关事项,填报好相关材料。
1.对应填报自评材料。每个项目填写对应的《基础信息表》(见附件2-1),对照《评分表》(见附件3-1)的评分标准要求对各项指标进行自评打分,并撰写自评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5-1)。若获得多项专项资金补助,则每个项目都要单独填报。
3.自评材料装订。纸质版装订成册,并在每本自评材料封面标注“东莞理工学院XX项目(K-X)绩效自评材料(,请参照附件1对应相应资金编号和资金名称)”,电子版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命名同上;
4.报送时间和程序。《基础信息表》、《评分表》、自评报告,佐证材料等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应在6月27日前报送3份至科研处,佐证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请发至kyc1299@126.com, 以“东莞理工学院XX项目(K-X,请参照附件1对应相应资金编号)绩效自评材料”)。
各年度项目对应资金下达文件号,可致电科研处查询。
联系人及电话:
董程明,020-83163895、段依竺,020-83163634
陈国庆,020-83163897,83548397(传真)
科研处联系人:罗鸿斌 22861296
填报相关问题答疑
科研处
2014.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