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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广东高校化工清洁生产与绿色化学品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莞工科[2013]88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3-12-10     点击量:

“广东高校化工清洁生产与绿色化学品工程技术开发中心”于2010年由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并进入建设期。为继续加强中青年研发人员的培养,支持年轻成员自主科技创新,进一步推动中心的建设和发展,面向全校设立开放基金。

一、开放基金资助的主要研究方向

1)化工清洁生产技术

2)绿色化学品技术

3)高效锂离子电池技术

4)高性能覆铜板材料

5)功能高分子材料

6)先进环保技术

7化工智能系统与集成技术

8化工后加工装备及自动化技术

9)热能工程与节能技术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要求按照《广东高校化工清洁生产与绿色化学品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开放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2、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重点项目2.0万元/项,一般项目1.0万元/项。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1、申报项目受理截止日期至20131220日。

2、申报人按相关要求提交电子版和三份纸质申报书(见附件2),项目获立项后,签订项目合同。

3、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签署审核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艳芳  焦元启 

联系电话:22861980

E-mail:dgcpmail@126.com

附件1: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