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xml:namespace>
根据《关于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的精神,东莞市科技局开始受理2012年东莞市第一批配套国家/省科技(专利)项目资助计划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研发项目已列入自然科学基金计划,或经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推荐被列入国家/省科技(专利)计划项目,或已引进并与我市企业联合研究开发且财政资金已划拨到我市的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
3、合同执行期内投入达到总预算50%以上的未验收项目或已验收的项目;
4、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获得国家、省财政资助经费的总额不超过该项目的研发投入总额;企业承担的项目获得国家、省财政资助经费总额不超过该项目研发投入总额的50%。
二、申报程序
1、填报
各类科技(专利)项目资助计划申请采用网上填写申请书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http://59.36.14.9/ujet/)填写申请书。首次申请的单位必须新注册帐号。
2、审查
镇街所属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请表后,由所属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审查,市科技局网上进行受理;市属申报单位直接由市科技局在网上审查并受理。
3、报送
镇街所属申报单位经科技局网上受理后,须打印书面材料报所属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加盖意见,由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汇总申请材料,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
市属申报单位经科技局网上受理后,须打印书面材料直接交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
4、材料初审
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受理书面材料后,委托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进行初审,请将《申报东莞市配套资助国家/省科技计划有关项目支出情况表》的电子档发到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的邮箱22114308@vip.163.com。
5、现场复核
市财政局现场复核项目财务相关资料。
三、申报材料
1、《东莞市科技计划国家、省科技项目配套资金申请书》;
2、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4、最近一个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项目承担单位与国家/省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科技(专利)计划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以及项目资金下达通知文件;
6、国家、省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
7、属于专利计划项目的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8、《申报东莞市配套资助国家/省科技计划有关项目支出情况表》详见附件。
9、已验收的项目,还需要补充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装订要求:1)申报材料序号1~7装订成一本;2)申报材料序号8~9 装订成另一本。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应按A4规格按顺序合并用线装订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手工或打印编写页码)。
四、申报时间
1、网上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8日下午5点
2、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22日下午5点
五、注意事项
1、请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相关单位进行申请,并按要求和时间统一推荐报送到市科技局
2、申请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将书面申请资料递交所属镇(街)科技主管部门或其主管部门进行形式审查。逾期不报或不提交相关资料,视为放弃。
3、申请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4、所有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必须自行留底,我局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以退还。
六、联系方式
1、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
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13楼
联 系 人:廖智萍
联系电话:22831375
2、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大厅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中路2号东莞市技术博物馆1楼
联系人:谢凤娟 李桂雯
联系电话:22830056 22830059
2、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
地址:东莞市莞城新芬路38号科学馆6楼
联 系 人:韩燕玲、杨俊成
联系电话:22112165、22114308 传真:22114121
E—mail:22114308@vip.163.com
附件:申报东莞市配套资助国家省科技计划有关项目支出情况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