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东莞理工学院科研成果汇编(理工部分)》的通知 莞工科[2011]59号
学校各有关单位:
前期编制的《东莞理工学院科研成果汇编(理工部分)》(以下简称《成果汇编》)对我校的科研成果展示、推动产学研合作方面起到良好的效果。由于编制时间仓促,《成果汇编》(见附件)难免有错漏之处。因此,为了进一步发挥《成果汇编》的宣传作用,科研处决定对其进行修订和完善。请有相关科研成果的人员参照《成果汇编》,按照成果汇编表(见附件)的格式填写,进行补报(《成果汇编》已列项目不用再次提交),并于10月30日前将电子版交至各单位科研秘书,各秘书再汇总发至luohongbin1023@126.com。另外,各理工类院系、重点实验室、研究院可由科研秘书至科研处领取《成果汇编》。 成果汇编表的填写要求如下:带*号栏目必须填写,宋体,小四号字体。每项科研成果只占A4纸一面,请自行调整好表格大小。
联系人:罗鸿斌
联系电话:22861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