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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2009年度科研成果进行奖励与表彰的公示 莞工科[2010]75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0-11-23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科研奖励条例》(东理科[2007]1号文),学校拟对2009年度我校科研成果获得者进行奖励和表彰。获奖科研成果均要提交相关原件,被SCIEIISTPSSCI索引的论文还要提交索引证明原件。仍未提交成果原件或索引证明的请尽快提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现将拟奖励和表彰项目予以网上公示(详见学院网科研处部门主页本通知附件1),公示期:2010101520101022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向科研处提出,并提供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22861296

联系人:刘晓蔚   

科研处

20101015

 

附件1东莞理工学工学院2009年度奖励与表彰科研成果2010.10.2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