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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科研统计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粤教科办函[2010]4号通知精神,需向教育部上报2010年度科技/社科统计数据,现开始进行 2010年度科研统计工作。各单位将原件材料按统计说明要求汇总,把原件材料和汇总表(附件1—9)填好盖章,连同电子版于2011年1月4日前统一送交科研处。?xml:namespace>
统计说明:
1、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的完成时间段为2010年月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其它时间段完成的科研成果不在本次统计之列,成果完成单位必须为东莞理工学院。
2、论文和专著必须提交原件,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交复印件(含封面及目录),否则将不列入科研统计。上报论文统计和提交论文原件者为第一作者,其它完成人无需重复统计。被SCI、EI、ISTP索引收录论文应提供索引证明,核心期刊和CSSCI期刊提交时应注明。
3、出席国内、国外学术会议应提供相关材料(如:邀请函、会议论文集、会议材料等)或其复印件。
4、以学院名义获得的科研奖励,获奖证书要上交学院,以个人名义获奖的获奖证书,要提交复印件。
(附件1—9可在科研处部门主页本条通知中下载)
附件1:《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情况》
附件2:《出版专著、译著、教材情况》
附件3:《当年立项科研项目情况》
附件4:《项目结题情况》
附件5:《出席国内或国际学术会议情况》
附件6:《科研获奖情况》
附件7:《专利申请或授权情况》
附件8:《研究报告情况》
附件9:《技术转让情况》
联系人:刘晓蔚(22861296) 周萍(22861299)
10年新统计表.xls
科研处
201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