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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科研统计工作的通知 莞工科[2010]82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0-12-03     点击量:

 

 

关于做好2010年度科研统计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粤教科办函[2010]4号通知精神,需向教育部上报2010年度科技/社科统计数据,现开始进行 2010年度科研统计工作。各单位将原件材料按统计说明要求汇总,把原件材料和汇总表(附件1—9)填好盖章,连同电子版于201114统一送交科研处。

    统计说明:

    1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的完成时间段为2010年月112010年12月31,其它时间段完成的科研成果不在本次统计之列,成果完成单位必须为东莞理工学院。

    2、论文和专著必须提交原件,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交复印件(含封面及目录),否则将不列入科研统计。上报论文统计和提交论文原件者为第一作者,其它完成人无需重复统计。被SCIEIISTP索引收录论文应提供索引证明,核心期刊和CSSCI期刊提交时应注明。

    3、出席国内、国外学术会议应提供相关材料(如:邀请函、会议论文集、会议材料等)或其复印件。

    4、以学院名义获得的科研奖励,获奖证书要上交学院,以个人名义获奖的获奖证书,要提交复印件。

    (附件1—9可在科研处部门主页本条通知中下载)

    附件1:《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情况》

    附件2:《出版专著、译著、教材情况》

    附件3:《当年立项科研项目情况》

  附件4:《项目结题情况》

  附件5:《出席国内或国际学术会议情况》

    附件6:《科研获奖情况》

      附件7:《专利申请或授权情况》

附件8:《研究报告情况》

附件9:《技术转让情况》

    联系人:刘晓蔚(22861296     周萍(22861299

 

 

 

10年新统计表.xls

 

     科研处

201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