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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0年广东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类项目和工程中心类项目的通知》(粤教科函[2010]5号,以下简称《通知》),2010年广东高校工程技术开发中心类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高校工程技术开发中心面向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具有明确的行业背景和良好的企业合作伙伴;所服务的行业应符合《广东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任务和方向,属于我省优先发展、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或特色优势产业。
2、技术开发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技术开发领域应以高校的优势学科专业为依托,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及服务、产品研制、成果转化和工程化能力。近三年来为企业进行技术开发项目2项以上,实到横向经费不少于30万元。
②具备较好的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施和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并能够为项目的建设、运行提供必要的配套保障。
③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有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熟练技术工人、技术推广人员15人以上。
④具有培养新型实用技能型人才的能力和提供技术培训的基本条件。
⑤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所提组建方案切实可行,建设配套资金落实。
3、凡已获得国家、部委或省立项建设的工程中心,不得再重复申报。已承担省教育厅的平台或重大项目且尚未验收的人员,不得申报工程中心。
二、申报额度。根据《通知》精神,我校申报限额为1个。
三、申报材料:
(1)按规定填报内容真实、完整的《广东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请书》(见《通知》附件2)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见《通知》附件2)。一式13份,装订成册。报送纸制材料时,请报送电子版至kyc@dgut.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学科专项资金:莞工”。
(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
(3)《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
(4)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请在3月10日前报送科研处1B404室。逾期上报项目将不予受理。?xml:namespace>
联系人:罗列、刘晓蔚 电话:2286126、13902612162
附件:关于申报2010年广东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类项目和工程中心类项目的通知。
科 研 处
201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