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按照《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0年1月31日 起组织201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有意申报者请于3月15日前将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活页论证表》8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报送科研处(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