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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的通知 东理科[2010]25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10-03-16     点击量:
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积极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省教育厅决定设立“广东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重点项目”(下简称“重点项目”),重点支持高校所开展的、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中具有战略意义的,且具有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前沿性创新研究,以及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科学与技术问题,对我省相关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关键性技术攻关研究。现将2010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 本项目面向广东省内普通本科院校。 
    (二) 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2010年重点支持新材料、生物医药两个领域的5个研究专题,具体申报范围见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的项目应符合申报指南列出的研究专题和方向,对超出申报指南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 申报的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基本具备主要研究条件(实验室和基本设备等),能针对关键性科学问题组织多学科科学家合作开展交叉综合研究,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鼓励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高校之间联合申报。
关键性技术攻关研究类项目要求近期有可能取得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有较好经济、社会效益、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性科研成果,为产业化提供技术成果。
前沿性创新研究类项目要求近期能建立有关应用模型、在SCI源具有高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能够获得国家、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
    (四)申报的项目要求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一支学术思想活跃、科研业绩优秀、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科学研究队伍,可以保障足够时间投入项目工作。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具有正高职称。
  (五) 已获得国家“973”、“863”计划以及国家和省科技项目资助的项目,我厅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申请人如已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资助且未结题的,不得再申请新的项目。
    (六) 申报项目经评审确定为重点项目的,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给以每个项目20~50万元的资助经费,项目所在高校须给予1:1或2:1的配套。在同等条件下,学校承诺按2:1配套经费的,优先确定为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七)每个学校每个领域申报的项目不超过5项。
二、项目申报材料
  《广东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9份
   
       请申报者于3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附件材料请在教育厅科研处“通知”栏中下载,网址:http://kyc.gdhed.edu.cn
 
    2、广东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申请书

    3、广东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重点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