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有关单位:
东莞市2010年度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计划项目现开始受理,根据《东莞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研发经费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的要求,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将2010年东莞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有关项目受理的相关事项请详看具体通知(参见附件)。
有意申报者须于4月13日前将审查合格的书面材料一式四份按A4规格按顺序合并用线装订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手工或打印编写页码)上报科研处。
注意事项:
1、重点项目评审将增加现场考察答辩程序。
2、申报重点项目如果没有立项将不再归入一般项目。
3、各申报单位要按《申报指南》要求的内容进行申报,不符合要求范围的科技项目不予以支持。
4、同一项目主持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科研项目;已经承担2项以上(含2项)在研项目的,不能再申报项目。
5、到期验收而未申请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超过在研项目总数的20%且达到2项以上(含2项)的单位将不给予资助。
6、鼓励产学研合作申报,鼓励各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并给予优先支持。
7、同一个项目只能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同时申请将不予受理。
8、凡以往立项过的重点项目,其相近课题不能再申报2010年重点项目。
科研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