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9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总结工作,请于2009年11月20日之前网上提交《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综合报告》,同时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于2009年11月23日之前报送科研处。
根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基金委视情况将对不按规定上报《综合报告》单位给予暂停受理2010年项目的申请。
另对面上项目结题后,可以不填报《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跟踪年度统计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