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广东省教育厅将开展2009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工作。课题覆盖高校整个思想政治教育领域,课题管理实行计划单列、经费单列、独立评审,教育厅提供经费资助。现将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选题范围
1、课题类别。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属厅级课题,分为委托课题、重点资助课题、重点自筹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一般自筹课题。委托课题不须申报,由教育厅直接委托。资助经费课题申报人所在高校须按1:1的比例提供配套研究经费,自筹经费研究课题申报人所在高校,按照省教育厅为“重点资助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提供的经费资助额度提供相应的研究经费。
2、选题范围。所选课题属《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指南》(附件1)提供的课题。自定课题不予受理。在课题主标题下可设副标题,细化研究方向。
二、课题立项
2009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共设委托课题2项,重点课题58项,一般课题为88项。委托课题、重点课题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两年,一般课题原则上为一年。重点资助课题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选修课程体系研究”为特别设定课题,申报人为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选修课程征集活动中的入选者。
2006年思想政治理论课课题,2007年度、2008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
1、申报条件。每位申请者每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不得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课题(作为课题的负责人或课题参与者)。申请者必须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岗专职人员。鼓励辅导员积极申报工作实践相关领域的课题。
2、申报程序。此次申报主要包括以下六个环节: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统一组织初审并向我厅推荐;我厅组织人员核查申报表真实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我厅批准并公布最终立项名单。各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向所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公开申报工作信息,指导课题申请人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书》(附件2)。原则上,每所本科院校不超过12项,每所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8项。
四、其他事项
1、《课题申报书》填报要求。《课题申报书》采用A4规格纸张,由申请人填写,纸质材料一式8份(其中1份原件、7份复印件)、电子文档1份于11月23日前上报科研处,除《课题申报书》以外,其它无关材料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各附件资料请登录省教育厅网站首页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gdhed.edu.cn,路径:“本厅信息”--“思想政治”。
附件:1、2009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指南
2、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书
3、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评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