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发明专利申请量的增长,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办法》,针对我市发明专利申请较少的状况,市科技局决定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进行奖励,现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条件、额度
1、凡第一专利权人为本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户籍在本市的或在本市有经常居所的个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专利发明人。
2、发明专利以东莞地址申请,在2007年月7月24日至2008年12月31日获得授权,并且至2009年6月30日仍是有效的。
二、申请发明专利奖励的,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东莞市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奖励申请表》(一式两份);
2、需上传相关发明专利证书扫描件(彩色);
3、需上传发明人身份证扫描件(彩色);
4、第一专利权人为单位的,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扫描(彩色);第一专利权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复印件。
5、市知识产权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申报流程
1、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申请人需先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www.dgstb.gov.cn),注册后在线填报《东莞市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奖励申请表》。
2、申请人通过网上和纸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
1、网上受理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25日,请于9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上报科研处。
五、注意事项
发明专利发明人为多人的,选一人作为代表办理申请事宜,但申请表需由全体发明人签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列 刘晓蔚
电 话:22861296
科研处
2009.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