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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2009]15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09-03-26
点击量:次
学院各有关单位 :
根据教育部
《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政司函
[2009]41
号,下简称《通知》)要求,省属普通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老师根据《通知》中“评奖学科范围”、“申报资格”和“申报步骤”的具体要求,组织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申报。本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我校限报一项,我校教师在校内可自由申报,但学校将最终评审推荐上报一项。
二、认真填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请按《通知》要求进行装订,提交各种材料一式九份(含电子版)于4月13日前上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09.3.26
附件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附件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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