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省科技厅已到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科研[2009]16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09-03-31     点击量:

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度和实施效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广东省科技厅将对实施期满的广东省科技项目进行验收。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要求

  ㈠ 2007年下达并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签订合同的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请通过系统“验收管理”功能进行项目验收,具体操作请查看《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使用手册》。

  ㈡ 2007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请按《结题验收工作指引》的要求进行验收。

  二、结题验收申请材料

    ㈠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㈡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调查表*
    ㈢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㈣ 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㈤ 项目下达文件*
    ㈥ 项目合同书*
    ㈦ 应用证明*
    ㈧ 其他有关材料:
    ⒈附件材料目录清单。
    ⒉项目研究技术总结报告。
    ⒊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账*
    ⒋目所获成果、专利证书复印件;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的复印件;2~3篇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复印件、专著封面复印件,其它论文提供论文首页即可。
    ⒌项若合同金额使用有结余的,请书面说明结余部分的拟使用情况。
    ⒍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⒎省科技厅业务主管处室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带* 是必须提供的验收材料)

    三、材料上报时间

  结题验收申请书一式三份,验收材料(不包括验收申请书)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结题验收书》、《结题验收调查表》、《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于2009年4月15日前上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结题验收工作指引
     2.相关材料格式

 

科研处

2009.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