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度和实施效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广东省科技厅将对实施期满的广东省科技项目进行验收。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要求
㈠ 2007年下达并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签订合同的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请通过系统“验收管理”功能进行项目验收,具体操作请查看《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使用手册》。
㈡ 2007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请按《结题验收工作指引》的要求进行验收。
二、结题验收申请材料
㈠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㈡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调查表*。
㈢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㈣ 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㈤ 项目下达文件*。
㈥ 项目合同书*。
㈦ 应用证明*。
㈧ 其他有关材料:
⒈附件材料目录清单。
⒉项目研究技术总结报告。
⒊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账*。
⒋目所获成果、专利证书复印件;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的复印件;2~3篇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复印件、专著封面复印件,其它论文提供论文首页即可。
⒌项若合同金额使用有结余的,请书面说明结余部分的拟使用情况。
⒍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⒎省科技厅业务主管处室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带* 是必须提供的验收材料)
三、材料上报时间
结题验收申请书一式三份,验收材料(不包括验收申请书)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结题验收书》、《结题验收调查表》、《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于2009年4月15日前上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结题验收工作指引
2.相关材料格式
科研处
2009.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