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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科研[2009]1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09-01-06     点击量:

学院各有关单位:

  接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08]30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从2008年12月30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须按照《申报通知》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选择申报年度项目中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这三类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依次为15万元、10万元、8万元。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额度,并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可到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或广东省社科规划办网站查询)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2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目中注明主要涉及学科;“公共管理学科”在“政治学其他学科(ZZE)”中申报,管理学其他学科可选择相关学科进行申报。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的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除应用经济学科外,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以申报。应用经济学科由于内容比较宽泛,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条目进行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申报。

  四、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五、申请人要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六、本年度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所有课题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

  七、申报者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可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或广东省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

  九、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十、申报时间从2008年12月30日起至2009年3月6日止。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7份,《活页》一式7份,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列    刘晓蔚

  联系电话:22861296

      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课题指南》及相关材料下载

  科研处

200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