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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6年度科研成果进行奖励的通知 科研[2007]16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07-04-19     点击量:
关于对2006年度科研成果进行奖励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科研奖励办法》(东理[2001]31号)文件,学院拟对2006年度SCIEISSCIISTPCSSCI收录的论文作者、2006年度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作者、20042006年度出版专著作者、2006年度批准授权专利发明者进行奖励。获得科研奖励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科研成果以东莞理工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2、所有获奖论文、专著、专利,均须本人提供相关原件,全部原件将送交学院档案室存档;
3、论文只奖励排名前三位的作者;
4、对于SCIEISSCIISTPC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须本人提供收录证明;
5、同一科研成果只按其符合的一项最高标准进行奖励;
6、在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在奖励之列。
    请各单位收集好本单位符合奖励条件的相关成果原件材料,于515日前送交科研处。
 
    联系人:吕益群      刘晓蔚
    电话:22861299      22861296
科研处
2007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