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东莞市科技计划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类科研项目的补充通知
各系、学院:
2007年东莞市科技计划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类科研项目现已开始申报,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有下列情形者,科研处不受理其项目申报:
1. 现承担两项或以上在研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主持人;
2. 现承担一项或以上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已经完成,但到期未结题、验收或鉴定的主持人。
二、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的,项目经费企业所占比例不能超过30%。
另:网上申报书中关于单位基本信息的填写情况请参照附件。
科 研 处
2007.6.8
附件下载: 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附件下载: 附件二:机构代码和法人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