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文社科类项目院级课题立项的奖励
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提高教职工的人文社科研究积极性、创造性,使我院省级以上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取得突破,配合已经发布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05年度课题指南》,特制定以下立项措施:
1、申报2005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课题,没有被批准立项的,将根据项目得分排名情况,部分课题予以院级立项。院级立项课题总数不超过15项。
2、凡入围A表评选范围而未获得省社科基金立项的课题,转为院级立项课题,资助金额:专著类1.0万元/项,论文类0.6万元/项。
3、凡未入围A表评选范围,根据B表得分排名情况(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评审),挑选一定数量转为院级立项课题,资助金额:专著类0.6万元/项,论文类0.3万元/项。
科研处
2005.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