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社科规划项目艺术学学科评审专家的通知
学院各有关单位:
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拟将艺术学学科在省社科规划中单列,为配合这项工作的开展,现请你们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进入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艺术学学科评审专家库(推荐表附后,可复制)。
推荐专家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正高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并具有副高职称;
2、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3、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获得相应的奖励;
4、本学科学术带头人。
请各相关单位于2005年5月28日前将推荐表送交科研处。
联系人:罗列、刘晓蔚
联系电话:2861296、2861299
科研处
2005年5月20日
附件下载: 专家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