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
各单位:
接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05年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政司函 [2005]74号文),200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受理,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组织本单位老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200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教师可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网络管理信息网站 (www.sinoss.net) 下载申报评审书函和相关文件,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并按照文件的要求进行课题论证和申报。
2、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分为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三大类。
3、申报人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0年以后出生);
(3)、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必须获得校外有关部门,包括政府部门(非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经费资助(不低于3万元);必须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其他经费来源”栏,并附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一般项目:未完成教育部一般项目者;已承担国家级或教育部重大、重点项目尚未完成者;已获得国家级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
4、资助金额: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专项任务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人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3万元。
5、申请材料上报时间:请各学院、系将申请材料一份于6月5日前统一将材料交到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核(电子版和用A4纸打印、复印的材料一式十份(含原件一份),逾期不再受理。
科 研 处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