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决定启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主要依托的学科应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原则上须为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或第五轮教学评估A以上等级学科。团队至少应涵盖2个(含)以上一级学科,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之间,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与理工农医学科间的交叉融合,不断拓展新的研究领域。建设周期为3年。在建设周期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并根据建设成效滚动资助,连续资助期限不超过2个周期。
二、名额和推荐
我校可向教育厅推荐名额为1项。
全省向教育部推荐名额共为1项。
三、申报条件
(一)创新团队不设选题指南,可依据研究专长结合支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办法(试行)》(教社科〔2023〕3号)要求自主选定研究领域,自行拟定团队名称。
(二)创新团队主要依托的学科应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原则上须为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在相关评价中处于前列的学校优势学科。团队至少应涵盖2个(含)以上一级学科,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之间,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与理工农医学科间的交叉融合,不断拓展新的研究领域。
(三)创新团队应具备良好的建设条件和内外部发展环境,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自主权,有较充足的经费保障和较好的校内外合作资源,具备顺畅的合作运行机制,团队首席专家及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保证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四)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创新性的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凝聚力,在本领域和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能有效协同团队成员做好团队建设和研究工作。应为高校在编在岗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创新团队应具有相对集中的合作方向,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核心成员须实质性参与合作研究,原则上不超过8人,其中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不少于二分之一。
(六)创新团队应是在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有不同学科成员共同参与的前期研究项目和研究成果作为支撑基础。支持创新团队广泛汇聚校内不同学科研究力量实现有效协同,共同开展协同攻关,也支持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研究人员加入团队,开展联合研究。
(七)已获得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等的负责人,以及其他部委建设的科研团队类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创新团队首席专家申报。
四、其他要求
请申报团队按填表要求填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请书》(见附件),请各学院做好申报审查,在6月7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团队的申请书及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统一汇总,并报送到科研部林军谊OA邮箱。若申报数量超过1项,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1项至省教育厅。获推荐项目后续需登录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在线填写基本信息,上传PDF版本《申请书》及附件(有关证明材料)。
五、联系人
学校联系人:林军谊;22861296
附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请书》
科研部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