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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转发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科研通〔2025〕6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5-01-16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做好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项目申请接收。

1. 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202531日开始建议项目负责人33日前完成首次提交,以便学院告知形式审查意见。学校规定申请人截止时间为39日,各学院审核时间为310日至16日(在此期间,学院可退回修改)学校仅对二级学院审核通过项目进行审批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5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通账号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原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 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5.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指引:https://kyb.dgut.edu.cn/info/1091/4601.htm),并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7.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伦理审查请向学校伦理委员会申请(联系方式见后)

8.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初审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54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相关指南、通知

1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重要):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5/qy/

2)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626/info94273.htm

3)申请受理工作指引: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781/

、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校科研部联系人:林老师 0769-22861296

学校伦理委员会办公室:杨老师,0769-22862190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62317474
财务咨询62325245
62327225
62329112
62325342
62328485
各类型项目咨询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专项项目等62325562
62327018
62326978
62329336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62329133
62325932
62328046
62328623
联合基金项目62328041
62329897
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62327230
62327008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62327001
62329034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62326911化学科学部62326906
生命科学部62326916地球科学部6232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62326887信息科学部62328236
管理科学部62326898医学科学部62328991
62328941
交叉科学部62325654办公室62327087
国际科研资助部62329034计划局62328042
62326980
政策局62327006财务局62325342
国际合作局62327001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62325544
机关服务中心6232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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