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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合同专用章申请指引(纵向科研项目)
作者:项目科     发布:2024-12-24     点击量:

提示:该指引仅为纵向科研项目联合申报协议申请指引,注意,需申请以下两个用章

一、【科研合同专用章】

二、分管科研工作校领导【徐勇军】签名章

备注:“用印材料题目、内容”统一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牵头/参与+分配经费+是/否需要学校配套或自筹经费,例:张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XXXXXXXX的研究+牵头+40万(80%)+不需学校配套或自筹

备注:可点击下载纵向项目合作协议模板:纵向项目申报合作协议-东莞理工学院(学校模板)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莞工〔202477号),强化科研用印材料审核,规范科研用印包括东莞理工学院章、法人章、分管科研工作校领导签字章东莞理工学院科研合同章等)审批流程。相关规定如下:

(一)学校作为牵头单位申请财政经费或学校作为参与单位分配财政经费100万元(含)以下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申报、中检、结题、合作协议、承诺函等材料的用印申请,经项目负责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审批(依次相关科研业务审核人员分管科研工作副院长院长审批,报科研部备案(业务部门审核:理工科选“林军谊”文科选“曾瑾子”后,在用印单位审核处选择提交到科研部(选择“科研部”以及“廖婷婷”


(二)学校作为牵头单位申请财政经费或学校作为参与单位分配财政经费100万元(不含)以上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申报、中检、结题、合作协议、承诺函等材料的用印申请,经项目负责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审批(依次相关科研业务审核人员分管科研工作副院长院长审批科研部审核审批依次项目科工作人员(同上)科研部部长审批),报分管科研工作校领导(徐勇军副校长)审批后,在用印单位审核处选择提交到科研部(选择“科研部”以及“廖婷婷”


(三)涉及需要学校另行配套自筹经费50万元(含)及以下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申报、中检、结题、合作协议、承诺函等材料的用印申请,经项目负责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审批(依次相关科研业务审核人员分管科研工作副院长院长审批科研部审核审批依次项目科工作人员科研部部长审批),报分管科研工作校领导审批后;涉及需要学校另行配套自筹经费50万元(不含)以上的,还需报校长审批用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