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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题验收指引
作者:佚名     发布:2025-12-29     点击量: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全年受理结题申请,请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研究后,并于项目到期之前尽快提出结项申请。若项目不能如期完成,须在项目计划完成时间提前3个月提交延期申请。


关于申请鉴定的成果:

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其中,学术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不含报纸)上发表不少于3篇(含3篇);专著书稿字数要求10万字以上;研究报告要求字数3万字以上。

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项鉴定,必须提交与“预期成果”一致的研究成果。如“预期成果”包含两种形式的,则须同时提交两种形式的成果,并须同时满足相关成果要求。


关于结项成果的注意事项:

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为学术论文的,在公开发表时必须注明“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字样(在国外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可不标注);未按要求注明的,不能作为项目成果申请结项。

成果(含阶段性成果)为专著、研究报告的,未经省社科联组织专家鉴定或经鉴定但未获得通过,出版时不能标明“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字样;如成果确实有先出版后鉴定结项的需要,必须先向省社科联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出版并标明“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字样;如未经鉴定或未向省社科联申请,自行出版并标明“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字样,省社科联不接受项目结项申请,予以撤项处理。


一、【线上】提出结项申请

请项目负责人登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www.gdppssp.com.cn/-项目结项管理”,为项目申请结项,并根据系统提示下载对应模板填写后上传。

须上传文件:

1.成果简介:需到系统下载模板填写后上传。

2.最终成果:上传非匿名版材料;线下报送匿名版材料

3.查重报告:研究报告、专著及未发表的论文需查重,文献查重报告查重率不得大于20%(建议使用知网查重,并加盖科研部公章);如无查重报告,请上传说明文件(附件2)。

4.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项目负责人可到财务系统导出,并到财务部A202刘静老师处审核并加具财务部公章。


待系统结项审核状态为“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状态:省办资质审查通过”,提交纸质版材料至科研部B404曾老师处。

二、【线下】提交纸质版材料

(一)申请常规鉴定需提交的材材料

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1套,须包含以下材料:

1)结项审批书:系统导出“结项审批书(pdf)”,【项目负责人签字】后a.加具财务部公章及财务部负责人签章和b.东莞理工学院公章及徐勇军校长签章(OA系统申请,详见:用印审批流程);

2)立项申请书(签字盖章版);

3)项目支出明细表(单位盖章版);

4)文献查重报告首页(单位盖章版,研究报告、专著、未见刊论文需查重);

5)省级主管单位审批通过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如无变更可不提供)等附件材料;

2.结项成果6本。每一本须包含以下材料:

1)项目成果简介;

2)项目成果(论文、专著、研究报告);

3)成果鉴定意见表(仅二次鉴定项目附);

4)成果修改说明(仅二次鉴定项目附)。

非申请免于鉴定的结项成果须进行匿名处理,不得透露所有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特别注意中文论文的英文摘要须进行匿名处理。已发表的成果须保留项目编号标注说明,并用高亮笔标出或铅笔划线标出。项目名称或简介如包含单位信息,须匿名处理。结项成果中不得出现人像照片。

1)成果封面须注明“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成果形式等;

2)内容及装订顺序:封面、目录、项目及成果简介、成果主体部分、附件、封底,纸质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

3)项目成果简介参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

4)成果主体部分即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鉴定的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的稿件应只提供与本课题高度相关的文章,论文如已发表可提供进行匿名处理的复印件,外文论文须附上约1000字的中文简介;

5)附件是其他情况的简要说明,包括:阶段性论文发表刊物名称及时间、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纳的情况、成果获奖的情况等,由项目负责人视情况决定是否提供。

3.合作类专项、重大定向委托项目除了按以上结项要求走线下结项之外,还须提交电子光盘(或U盘)1,内容包含:《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请使用20249月修订版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见下载专区)、结项成果和文献查重报告全文。光盘或U盘建议用小号信封装好,写上项目号、负责人姓名和所在单位信息,夹放于《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首页。

4.如申请结项的项目为规划专项小组与其他单位联合设立的专项项目,且立项通知书上有明确的结项要求,需以立项通知书上的结项要求为准。


三、学校联系人

1.结题验收咨询:0769-22861296(曾老师)

2.项目经费咨询:0769-22862782(刘老师)


附件:

1.关于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结项鉴定的要求

2.无查重报告说明(模板)

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