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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科研用印审批流程的通知 科研通〔2024〕115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4-10-11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深入推进校院两级科研管理改革,强化科研用印材料审核,规范科研用印审批流程,经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商,线上用印申请流程如下:

1.科研用印放权事项:申请人——>二级学院审核审批(依次选择:相关科研业务审核人员—>分管科研副院长—>院长)——>科研部备案(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科研部用印/党政办公室用印。

2.科研用印其他事项:申请人——>二级学院审核审批(依次选择:相关科研业务审核人员—>分管科研副院长—>院长)——>科研部审核审批(依次选择: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科研部部长)——>校领导审批(根据事项相关审批规定)——>科研部用印/党政办公室用印。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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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