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科金发财〔2026〕3号)、《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5〕4号)中关于“落实资金使用内部信息公开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东莞理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莞工〔2024〕77号)、《东莞理工学院“包干制”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修订)》(莞工党政办〔2025〕30号)等办法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纵向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组织机构、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科研部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动态调整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内部信息公开要求。
二、公开时间:完成经费使用信息的内部公开,是项目提请验收的必需环节。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后、项目验收材料提交前,完成项目经费使用信息的内部公开工作。
三、公开内容: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资金使用(重点是间接费用、绩效支出、外拨资金、委托服务、结余资金等)、大型仪器设备购置以及经费决算等情况(敏感信息除外)。
四、公开流程:
1.项目负责人提交公开内容材料至二级组织机构。公开内容材料包括:项目信息公开登记表(附件1)、经费决算表(须加盖财务部公章)、资产列增清单(如有,同时附项目研究内容的相关性说明)等。
2.二级组织机构汇总并对公示材料审核后,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附件2),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二级组织机构将公示无异议的材料原件(含公示、经费决算表、项目支出明细账等)提交至科研部备案。
五、学校联系人:曾老师 0769-22861296
科研部
2026年4月27日
附件:1.项目信息公开登记表
2.关于东莞理工学院xx学院xx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