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宣通〔2025〕9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6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社科研究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在我市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单位或个人;
(二)通过专题会议确定的项目以及以东莞为主题、对宣传东莞具有典型意义的项目,其申报主体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三)申报主体合法拥有知识产权,包括研究成果的版权、评奖申报权和荣誉权等;
(四)申报主体必须用单位全称或真实姓名进行申报,且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资金适用范围
(一)国家和省部级配套项目
1.项目范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国家或省级宣传文化部门验收结项且获得其经费扶持的社科研究项目。
(1)国家级项目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宣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课题。
(2)省部级项目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其他由国家、各部委批准立项且经评审认为具备较高权威性的人文社科项目。
2.扶持标准
扶持金额与项目立项级别直接挂钩,同时将项目是否聚焦东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研究作为重要核定依据。国家级专项研究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按照1:1配套。省部级专项研究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按照1:0.5配套;国家级非专项研究东莞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按照1:0.5配套,最高不超过5万/项给予扶持。省部级非专项研究东莞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按照1:0.2配套,最高不超过2万/项给予扶持。申报项目立项金额小于扶持金额的,以实际金额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国家和省部两级立项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配套扶持或补差。此前已获市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纳入扶持范围。
(二)社科优秀成果
1.成果范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的权威常设性奖,经审核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落款日期为准。
2.社科优秀成果奖励范围及标准:
(三)“学术东莞”品牌建设精品项目
1.项目范围
拟扶持的精品项目应重点围绕东莞推进“百千万工程”、文化强市建设、打造“东莞·制造美学之城”城市产业名片等中心工作形成的基础理论研究或应用研究成果,能较好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东莞的实践情况。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产业集群培育、营商环境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创新、全域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研究成果,能为东莞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思路、新方法、新路径,也纳入扶持范围。
2.项目类型
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申报成果须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
(1)著作类。包括专著(含个人专业论文集)、编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工具书、社会科学普及读物等,须标有国内统一书号ISBN,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官网“图书出版单位信息查询”版块(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tcdw/index.html)可查询到的省级、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或国外出版社公开出版。出版的著作以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2)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理论文章等,须为中文核心期刊(以当年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为标准)、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扩展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中文期刊(含集刊)、“三报一刊”(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英语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及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理论文章等。发表的论文以第一次刊登时间为准。
(3)调研报告类。包括在相关决策咨政类刊物刊登、获中央、省、市领导肯定、被市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转化为政策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咨政报告等。已发表的调研报告以第一次刊登时间为准,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以第一次呈送领导参阅时间为准。
申报要点详见附件1:2026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社科研究类)申报指南
3. 扶持数量及标准
分为著作类、论文类和调研报告类,经专家评审后择优予以扶持,每类扶持总数不超过20项。为引导社科研究,对专项研究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的,每项扶持1万元;对非专项研究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的,每项扶持0.5万元。
四、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国家和省部级配套项目
按申报表、申报项目申报书、立项通知书(证书)、结项通知书(证书)、协议书等佐证材料、相关研究成果文本、户籍或社保等证明材料的顺序胶装为1册,共需7册。
2.社科优秀成果
按申报表、申报项目获得符合规定奖励的证明材料、研究成果文本、户籍或社保等证明材料的顺序胶装为1册,共需7册。
3.“学术东莞”品牌建设精品项目
(1)著作类:按申报表、著作复印件(含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书评、成果被转载及引用情况等)、户籍或社保等证明材料的顺序胶装为1册,共需7册。著作原件(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学科)不需与其他材料一起胶装。
(2)论文类:按申报表、论文文本、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被转载及引用情况等)、户籍或社保等证明材料的顺序胶装为1册,共需7册。论文期刊原件(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学科)不需与其他材料一起胶装。
(3)调研报告类:按申报表、调研报告文本、佐证材料(包括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件等)、户籍或社保等证明材料的顺序胶装为1册,共需7册。
五、申报受理时间
请于2026年9月6日前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将申报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每个项目合并成一个文档及学院汇总表)发送至邮箱kyc1299@126.com,待科研部确认无误后,再将纸质材料报送科研部成果管理科统一盖章报送。
东莞市社科联联系人:齐老师,联系电话:27227812
学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詹老师、尹老师 22862615
科研部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