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组织机构:
东莞市科技局下发了《市科技局关于督促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尽快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对于已经结题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还未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的,需要于2026年11月15日前尽快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pro.gdstc.gd.gov.cn/egrantweb/)完成科技成果登记流程(详见附件1)。未按时完成登记的项目承担单位,按《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本次整改完成时限为2026年11月20日,请各二级组织机构高度重视,督促推动有关项目负责人落实完成科技成果登记流程。如项目因其他原因无法完成成果登记流程,请二级组织机构提交机构项目清单(清单私发给机构)和无法登记的情况说明(需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联系人:市科技局成果科:22830058
学校成果管理科:22862615
科研部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