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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社科科研课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科研〔2022〕111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2-10-12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已到期校级社科科研课题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项目实施时间到期尚未验收的校级科研课题

12018年度东莞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专项课题

东莞理工学院智库专项项目

2019年度辅导员研究践悟项目

学校十四五规划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研究阐释《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专项

二、验收要求

课题负责人如实填写课题内容和完成情况,课题填写的内容必须与合同书(申报书)内容一致,不得弄虚作假,同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完成课题研究,成果达到验收要求的级科研课题(以合同书(申报书)预期成果为准),课题负责人自行组织3名不同单位的高级职称专家,选择会议验收(鉴定)或通讯验收(鉴定)的方式进行验收。

达到课题申请通知免鉴定结题要求,可免予鉴定结项;课题申请通知未做结项要求的,课题研究成果在学校认定D类以上期刊公开发表1篇、在一般期刊公开发表2篇、市级(含)以上政府采纳(附采纳证明)或市级以上奖励,可免予鉴定结项。

四、验收材料

1.东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2.盖章版申请书

3课题支出明细;

4.课题获得成果证明材料(未公开发表成果须提供查重报告);

5.专家验收意见表。

请各位科研秘书做好通知工作,并于20221130日前收齐汇总统一将电子验收材料(扫描件)发送至skc1299@126.com,纸质版验收材料交至行政楼B404;逾期提交材料,项目撤销

联系人:魏瑞欣 22861296

关于关于印发《东莞理工学院科研成果分级标准》的通知 莞工〔20227

:http://kygl.dgut.edu.cn/business/website/mainPageIndex.do?actionType=showArticleView&articleId=2c9f09816debc6ea016df6747a090179

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校级科研课题鉴定表

2.课题验收评审意见表

3.清理课题一览表

4.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2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