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东莞市新型城镇融合发展研究院开放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科研〔2022〕114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2-10-28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一、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东莞市新型城镇融合发展研究院开放课题。

二、验收程序

课题负责人在完成课题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基础上,提交《鉴定结项审批书,所有结项成果需经所二级组织机构核签名盖章,于202211月30日中午前报送。

报送材料

1)验收申请(附结项成果)

2)盖章版申请书/任务书

3)课题优秀成果展示

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请二级组织机构科研秘书收齐后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B404,电子版发送至skc1299@126.com。

三、其他事项

没有提交结题材料的课题以及不予延期的课题,将作为未完成课题,予以终止。

二级组织机构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课题结题验收工作。

    联系人:魏瑞欣  22861296

附件:1.鉴定结项审批书

2.验收清单

3.成果展示案例

科技处、社科处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