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
一、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东莞市社会治理研究专项。
二、验收程序
课题负责人在完成课题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基础上,提交《鉴定结项审批书》,所有结项成果需经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审核签名盖章,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送。
报送材料:
(1)验收申请(附结项成果)
(2)盖章版申请书/任务书
(3)文科项目实施绩效表
(4)项目优秀成果展示
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请二级组织机构科研秘书收齐后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B404,电子版发送至skc1299@126.com。
三、其他事项
没有提交结题材料的课题以及不予延期的课题,将作为未完成课题,予以终止。
请各二级组织机构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课题结题验收工作。
联系人:魏瑞欣 22861296
附件:
1.鉴定结项审批书
2.文科项目实施绩效表
3.验收清单
4.成果展示案例
社会科学处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