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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 科研〔2022〕36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2-04-02     点击量:

各位老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学校现全面启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名。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1.我校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科技处申请和发放。

2.专家或组织提名前,请责任提名专家或组织于2022年4月15日前通过本人电子邮件或组织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

(二)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需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所有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通用项目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可于2022年4月15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

(三)提名公示

我校提名的项目由科技处统一公示,公示内容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项目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均须进行公示(如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不一致,则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均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参与单位的公示应与我校公示时间基本同步,公示无异议需出具公示函交予学校备档。

公示材料请各单位于2022年4月30日前发送电子版到詹春燕个人OA邮箱。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报送。

(二)纸质版材料

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

四、提名时间进度安排

1.2022年4月12日上午10:00前,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将“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詹春燕个人OA邮箱。

2.2022年4月15日,学校发放提名号和校验码,申请人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3.2022年5月5日前,校内形式审查及项目信息公示。

4.2022年5月12日前,在线提交提名书主附件,提交提名书纸质版至科技处。

五、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詹春燕,联系电话:13580710181

教育厅联系人:黄鹏腾,联系电话:020-37628043

 

 

                                                               科技处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