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组织开展“研究阐释《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学习领悟《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础上,围绕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展开研究,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全社会学习贯彻《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理论支撑,进一步推进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建设实践进程。
二、立项与选题要求
本次课题拟立项10项左右。根据第三方评审结果择优立项,评审分数低于75分不予立项。
申报共确定35个选题条目(见附件),申请人可据此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建设研究方向(见附件)拟定具体题目进行申报;也可在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实质的基础上,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确定的申报题目应紧扣《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具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和明确的研究目标。
三、结题要求
研究期限为一年,2022年8月结题,提前完成课题任务请即时提交结题申请,该专项课题不予延期,到期自动中止并记入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档案。
结题成果要求:在地市级或以上级别党报党刊发表理论文章1篇,或在F类及以上期刊论文发表理论文章1篇。
四、课题经费安排
每项1万元,立项后划拨50%经费,待结题后划拨剩余经费。
研究成果在人民日报、中国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或A类期刊公开发表,追加立项为重大课题,并追加课题经费3万元,可免予鉴定结项。
研究成果在中国教育报等国家级报刊,或B类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追加立项为重点课题,并追加课题经费2万元,可免予鉴定结项。
研究成果省级党报党刊发表,或在C类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追加课题经费1万元,可免予鉴定结项。
五、申报时间
课题申请人填报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25日。
请各二级组织机构科研秘书于7月26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word、签字盖章版扫描件)、汇总表发送到skc1299@126.com,邮件主题:校“十四五规划”哲学社会科学项目专项课题申报。
申报阶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待正式立项后,由科研秘书收齐后统一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到行政楼B404。
联系人:魏瑞欣 22861296
附件:
1.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建设研究方向及选题指南
2.课题申请书
3.汇总表
4.直接费用预算编制要求及开支范围
社会科学处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