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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 社科通〔2021〕20号
作者:佚名     发布:2021-04-12     点击量:

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额度

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请重点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一般项目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4.申请人申报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方面的项目,须有具备相关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学名师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的研究工作。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科研团队,申请时可以不列出参与者。申请人可根据《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选题指南》(见附件1)设计题目。鼓励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2.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间接经费包括管理费和绩效支出,资助总额5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间接费用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30%其中资助总额5%作为管理费

3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4.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请各二级组织机构科研秘书于20216717:00前将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8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交到行政楼B404,电子版《申请书》和《活页》发送至邮箱:skc1299@126.com,邮件主题: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

学校联系人:魏瑞欣  22861296

原通知:http://www.nopss.gov.cn/n1/2021/0401/c431029-32067257.html

国家社科基金各类管理办法及规定http://kygl.dgut.edu.cn/business/website/mainPageIndex.do?actionType=showArticleView&articleId=2c9f09816d7bf5be016ddda078770a6b

附件:

1.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选题指南

2.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

3.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4.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1412

(撰稿:魏瑞欣;一审:林军谊;二审:赖梦瑶)